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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油应急反应概念与由来
文章来源:中国溢油防治网    点击数:1979    更新时间:2010/7/31 11:47:07    

    溢油应急反应的概念,从广义上讲,包含反应战略和反应行动,这两部分的要素是通过溢油应急计划来体现的。从狭义上讲,溢油应急反应是指按事先制定的应急计划对突发的溢油事故采取迅速有效的控制、清除措施,以减少溢油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的活动。

    溢油应急反应是在溢油应急计划的指导下进行的,而溢油应急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又需要溢油应急反应的实践来检验;溢油应急反应实践又为应急计划的不断完善提供经验。溢油应急反应的概念是随着人们抗御溢油的长期实践逐步丰富发展起来的。人们对突发性溢油事故能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反应,控制和减少溢油污染危害,对保护海洋环境具有极其重要作用。

    事实上,海上抗御溢油历史很短。50年前,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薄弱,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了许多船舶溢油事故,沿海国家没有任何准备,也没有任何措施抗御溢油造成的危害,使事故涉及的沿海国水域造成了严重的溢油污染,带来了巨大损失,由此,引起了沿海国家、国际社会和联合组织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普遍关注,并逐渐认识到处理海上大型溢油事故的关键是建立相关的国际规定。因而,陆续出台了限制船舶排放油污和处理海上溢油的国际公约。

    1954年,第一个防止海洋和沿海环境污染方面的国际公约——《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获得通过,这也是世界范围内第一个涉及控制船舶排放油和油污水入海的规则。然而,该公约并没有对如何处理入海的溢油(包括人为排放的油、油污水和突发事故造成的大量溢油)作出相关规定。

    1967年,利比里亚籍的'TorreyCanyon'号油轮在英吉利海峡的英格兰西南部海域触礁沉没,造成了约12万吨溢油入海。尽管英国政府组织了20多艘大型船舶和若干小型船只对海面污油进行清除,并喷洒了250万加仑的分散剂。但由于准备不足,措施不利,仍有8万多吨原油沿英法海岸扩散,污染区域达200多平方英亩以上,使英法两国沿海的海洋生态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起事故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震动,使一些国家和国际社会认识到,抗御大型溢油事故还受到两方面的制约:

    一是现有的抗御海面溢油技术明显不足,远远不能适应保护海洋环境的需要。

    二是没有完善的国家抗御溢油计划和国际间的溢油应急合作,控制和减轻大型溢油事故的污染危害是很困难的。

    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海洋石油开发业和航运业迅猛发展,海上船舶溢油事故不断发生。自“TorreyCanyon'轮事故以来,世界上又发生了许多大型溢油事故,造成了大量溢油入海。溢油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尽管还没有监测数据,但近年来对船舶大规模溢油事故的统计,已足以使我们认识到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危害程度。从1965年到1997年,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万吨以上的船舶溢油事故达79起,溢油总量为414.6万吨。

    这些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抗御溢油概念的更新和人们对抗御溢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也促使一些国家开始建立溢油应急防备反应系统,制定国家溢油应急计划,讨论国际间合作,从而使抗御溢油的内涵逐步上升到防备和反应。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制定国家溢油应急计划、尝试建立溢油应急防备系统,并对溢油应急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一些跨国公司生产的溢油应急设备,几经改进,更新换代,大大提高了溢油围控和溢油清除效能。这些国家在抗御溢油方面的工作,为推进全球的溢油应急反应提供了经验和先进技术。

    然而,在80年代以前,还没有资料说明哪个国家将溢油应急问题纳入国家的法律范畴,也没有把国际间的应急合作纳入有关的国际公约。这从某一角度讲,又一定程度地限制了国家溢油应急防备反应系统的尽快完善和先进溢油应急技术在全球的推广。

    1989年,美国EXXON石油公司的'ExxonValdez'号油轮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威廉王子湾触礁搁浅,漏出原油3.6万吨。由于当时气候恶劣,狂风骤起,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未能凑效,致使1609公里的海岸、7770平方公里海域被污染,威廉王子湾的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了破坏,大量野生动物死亡,渔业资源受到危害,渔场被迫关闭,影响极大。美国海岸警备队对该起事故跟踪了三年,EXXON石油公司为该起事故污染支付的罚款、清污费、赔偿费和其他费用约合80亿美元。

    在'ExxonValdez'号油轮事故之后,美国又发生了几起重大溢油事故,引起了美国各界的强烈反响,在保护海洋环境的强大压力下,美国两院通过了《1990油污法》(OPA90),并于1990年8月11日由布什总统签署颁布。在制定OPA90的过程中,他们不仅认识到建立本国应急防备反应系统、制定溢油应急计划及相关反应程序的重要性,同时,也进一步认识到对抗御大型溢油事故的应急防备和反应进行国际间合作的必要性。

    OPA90生效之后,美国向国际海事组织(1MO)理事会建议,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他们提出的“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合作公约”草案,并为此次会议提供一周的费用,这个建议得到了日本代表的支持,也自愿为会议提供一周的费用。1990年11月19日至30日,IMO在伦敦召开了“国际油污防备和反应国际合作”会议,会议认识到:

    ·始终存在着发生重大油污事故的风险和由此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严重后果;

    ·由发生油污事故风险的国家建立抗御溢油的国家系统是有益的;

    ·难以立即得到油污防备和反应资料的国家特别容易受到污染损害;

    ·在油污防备和反应工作中各国在信息交换和援助方面进行合作的重要性。

    从而,会议顺利通过了《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IntemationalConventiononOilPollutionPreparednessResponseandCo-operatio,1990,简称OPRCl990)。

    会议还希望OPRCl990的规定尽快生效,以促进油污防备和反应的国际合作,并呼吁未参加本次会议的国家尽早签署公约,成为OPRCl990的缔约国,敦促所有国家尽早和尽可能地建立抗御油污的国家系统。

    OPRCl990不仅要求各缔约国把建立国家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制定溢油应急计划作为履行公约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要求把进行国际间的溢油应急合作,作为各缔约国履行公约的责任和义务,这使那些还不完全具备溢油应急资源和应急技术的国家和地区,可在溢油事故发生时向缔约国获得设备和技术的支持与援助。OPRCl990将人类抗御溢油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危害,由被动抵御到积极反应;从临时抗御扩展到事先防备;从局部抗御发展到了全球性的合作。这是OPRCl990对人类抗御溢油的历史性贡献。

    OPRCl990已于1995年5月13日生效,至2002年底已有51个国家加入该公约。这些国家实施0PRCl990的经验将进一步推动更多的国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建立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制定国家溢油应急计划,使全球范围内的区域性应急合作会更广泛。这对保护人类的共同资源宝库——海洋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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